超自然的 小說 厚黑学 第23章 厚黑叢話卷四(2) 论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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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的完人,是不近人情極了,他莫有說過的話,胄就不敢說,倘諾透露來,大家就說他是異議,就要報復他。朱子獨創了一種論,膽敢說是和和氣氣申說的,只有把孔門的格物致知加一番說明,說他的理論是孟子嫡傳,爾後纔有人信從。王陽明發明一種理論,也只好把格物致知加一下新說,以附會己說,說朱子走嘴了,他的理論,纔是孟子嫡傳。從來朱王二人的論,都同意獨具一格,無庸憑藉夫子,無如遠在孟子地盤之內。不予附孔子,他們的理論,萬萬可以施行。他二人費拚命力去蹭,隨即的人,還說是僞學,受重點的進軍,仙人橫暴到了其一田,怎的能把謬誤揣摩垂手而得來?
韓非子說得有個笑話:“郢人致書於燕相國,寫書的時候,天暗了,喊:‘舉燭。’寫書的人,就寫上舉燭二字,把書送去。燕相得書,想了代遠年湮,計議:‘舉燭是尚明,尚明是任命賢達的旨趣。’夫說進之燕王。樑王用他的話,國遂大治。雖是收了效,卻非原木簡意。”據此韓非說:“先王有郢書,後代多燕說。”結果格物致知四字作何說,恐但手著《高等學校》的千里駒衆所周知,朱王二丹田,至少有一人免不脫“郢書燕說”的評論。不獨格物致知四字,指不定《石經但書》,《皇清經解》,法國法郎北漢學案內面多多益善妙論,也逃不脫“郢書燕說”的譴責。
學上的底牌,與政上的虛實,是通常的。聖與王,是一胎雙生的,隨地窘迫比。聖不乘王者的潛能,賢哲就沒有恁敬服。皇帝不憑偉人的思想,五帝也莫得那般招搖。於是帝把他的稱呼分給賢能。賢淑就稱起王來了。凡夫把他的名目分給九五之尊,帝也稱起聖來了。天皇鉗制白丁的履,聖掣肘人民的動腦筋。天驕任便下一道傳令,黎民都要迪;倘有人背道而馳了,便是愚忠,爲司法所拒。醫聖任便發一種研討,大方都要深信;假如有人批判了,就口角聖力不勝任,爲清議所不容。赤縣神州的布衣,受了數千年天驕的粉碎刮,羣情使不得湮滅,怪不得政治烏七八糟。炎黃的學者,受了數千年偉人的危害禁止,思慮未能矗立,怪不得學術降低。緣學說有差誤,政治纔會暗沉沉,用沙皇之命該革,哲之命一發該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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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敢說夫子的人格不高,也不敢說孟子的主義不行,我只說除外夫子,也還有人格,也還有理論。孔子並莫有定製我們,也莫阻難咱們別創異說,無如下的人,專愛擡出孔子,名列前茅,使大方的思辨不敢出孔子畫地爲牢外面。學者方寸上,被孔子盤踞長遠,該把他推杆,思謀才能超塵拔俗,天下真理才籌商得出來。前時,有人把夫子推開了,再就是華羅庚諸人就登來,佔據大師心窩子上,全球的議論,又摯愛於達爾文諸人,成一個變頻的孟子,盡凡夫的使命。有人反其道而行之了他倆的學說,又終久忤,且被報章雜誌罵個無窮的。假如楊振寧諸人去了,又會有人出去實踐哲人的天職。他的論,也是不許人違背的。依我想,學術是海內私物,活該聽人表揚,如其我說錯了,改從自己之說,於我也無傷,何必取學閥千姿百態,禁人反駁。
上上下下以平爲本。五帝於羣衆不服等,故政上生爭端。賢達對於大師偏等,故墨水上生嫌。我主張把孟子沉來,與周秦諸子排,我與閱者各位所有列席入,與他倆平坐一排,把茅盾諸人歡迎進入,平分秋色,致以看法,土專家蹉商,決不能孟子、李四光諸人高踞俺們之上,咱也不高踞孟子、伽利略諸人之上,人人念人才出衆,才識把謬論商酌查獲來。
我對待聖人既已疑心生暗鬼,用每讀古人之書,無在不疑。因定下攻讀三訣,爲談得來下功夫步驟。茲正文大世界:
第一步,以古爲敵:讀原始人之書,就想該人是我的勁敵,富有他,就莫得我,非與他鏖戰一個不得。逐處尋他縫,一有漏洞,就是攻入;又代今人急中生智抵抗,愈戰愈烈,愈攻愈深。少不了這麼着,修業方能入理。
其次步,以古爲友:我若讀書有見,即說起一種見地,與昔人的主意勢不兩立,把原人當如損友,互琢磨。如我的主心骨錯了,不妨改從昔人;如原人主心骨錯了,就依着我的主意,退後磋商。
其三步,以古爲徒:筆耕的古人,學問空洞的森。比方我自負創造力在那些猿人之上,妨礙把他倆的書拿來評閱,當如評估教授文字通常。說得對的,與他加幾個密圈;說得錯謬的,與他劃幾根槓棒。塵俗俗諺村言,蘊蓄雅趣的尚且多多益善,再說今人的書,當然有夥至理存乎內。我評薪越多,智識必然越高,這儘管日常所說的教輔了。如遇一下昔人,智識與我不等,我就把他請沁,以故舊待,如朱晦庵待蔡元定平凡。如遇有智識在我上的,我又把他當天敵,尋他罅隙,看攻得撤退不進。
我雖定下三步時期,原本並莫有得,人和很覺歉。我今天正做元步造詣,想達仲步,還未達。至於其三步,自量一生一世無達到某部日。像行,誠然把馗尋出,迫不得已路太長了,腳力少,只得起勁前進,走一截算一截。
上述說是《我對哲人之疑忌》的長編。這原是我明王朝未年的默想,商代十六年才規整出去,刊入《宗吾臆談》內。坐保有這種思辨,纔會表明厚黑學。此文同《厚黑學》,在我的思量上,終於損害作業。自晚清九年著《思想與語源學》起,後來的文,終究我的建設生意。而《思維與十字花科》一文,是我竭邏輯思維的基本點。
西漢九年,我定出一條原理:“心情改變,循現象學公例而行。”又繪出甲乙兩圖,其後悉數評論,都以之爲起點。挑剔人家的學說,就以之爲水源,合獲取斯手段的,我就說他對,合不到的,我就說他訛。這是我自身造出一把尺子,用以心眼兒從頭至尾萬物。我也自知不脫我見,但我開這間商店,是用的這把尺子,務必向人們聲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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